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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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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班主任工作制度
2015-06-16 10:29   审核人:

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班主任工作制度

为了保证 MPA 学员教学工作切实有效的开展和落实,使 MPA 学员生活方面得到照顾,特制定班主任工作制度如下 :

一、班主任的条件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为人师表。

具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责任心强,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身体健康,能带领学员认真执行学校和研究生部提出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工作目标和职责
协助研究生部组织学员的入学报名、注册登记、学费收缴,订购教材等工作。

协助组建班委会,并组织班级开展日常各项管理工作。

负责所在班级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入党等有关工作。

按照黑龙江大学关于研究生培养工作实施办法中的有关要求,按学期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相应的培养教育工作,具体方式建议以讲座,文体活动,谈心等不限。

沟通研究生与教师及学校的联系,及时发现,反映,解决研究生的实际问题。

积极参加研究生院组织的研究生班主任工作会议,按要求上缴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三、工作考核
实行班主任例会制。

班主任工作,都要有相关的文字记录。

学年终了召开班主任工作交流会,每位班主任要提交书面学年工作总结报告并进行交流。

                                           黑龙江大学 MPA 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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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86608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