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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实验室设备与安全管理制度
2015-06-16 10:34   审核人:

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实验室设备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 目的

为了营造一个安全有效、秩序良好的实验室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特制订本实验室管理规定。

二、 适用范围

规定适用于进入实验室内所有人员。

三、 实验室管理员职责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测试任务顺利进行;

2、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教职人员及时、准确的完成各项教学工作;

3、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突发事件处理;

4、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5、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6、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四、实验室管理办法

1实验室使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安全法规和学校有关制度,确保安全文明从事教学工作。

2实验室出口、走廊是安全通道,任何时候应保持畅通。实验室配置的灭火器、消防砂、消防水带等供消防使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能随便移动或挪作它用。

3实验室要保持整洁、安静,物品摆设要整齐、规范、科学,做好四防、五关、一查(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关门、窗,水、电、气;查仪器设备)。

4、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安排,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

5、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

6、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

7、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要追究使用人的责任。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1、实验室应制定相应实验室规则及实验室安全制度。根据本实验室情况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及防火、防盗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进入实验室的外来人员都必须遵守实验室有关的规章制度。

2、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参加教学的教职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仪器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悉各仪器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3、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实验室设备及人身的安全。负责本室的安全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对于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危险物品,应由具有业务能力的专人负责操作。

4、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有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场或经过上机操作培训与考核。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

5、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吸烟。

6、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路,并确保关好。清扫易燃的纸屑等杂物,消灭隐患。确认安全无误,方可离室。节假日前各室人员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实验室安全。

7、实验室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要摆放在明显、易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确保有效,严禁将消防器材移作别用。实验室人员必须熟悉常用灭火器材的使用。如遇火警,除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并及时向上级报告。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8、严格实验室钥匙的管理,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置钥匙。

9、如有盗窃和事故发生,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必须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重大事故要立即抢救,保护事故现场。

10、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六、仪器安全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仪器设备购入、验收合格后,由管理员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建立《仪器设备台帐》。

2、仪器设备的使用与操作:仪器设备由专人负责人保管;操作者必须掌握所用仪器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操作规程、维护保养等技能。

3、仪器设备的维护与维修: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应得到正常维护,仪器设备应由专门人员按使用说明书和维护程序的要求给予维护;仪器设备应建立仪器设备使用维修档案,记录设备投入使用以来运行状况、包括交接、检定、校准、使用情况、故障、维修等所有信息。

七、卫生工作制度

1、实验室卫生管理按定人定区域划分,实行片区负责制。

2、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喧哗、打闹、抽烟。

3、严格卫生责任制,各实验室应有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

4、实验室、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保证实验室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八、本制度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黑龙江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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