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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考”功能使用说明
2017-05-23 15:40 宫月  政府管理学院 审核人:

一.进入系统

登陆《校园应用门户》,进入应用直通车的《师生服务》中,点击左侧功能列表栏中的《成绩录入》,展开功能列表,会见到《消考管理》的标签,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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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录入消考

点击《消考管理》界面中右侧相应课程教学班的《进入》按钮,进入消考维护界面,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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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相应被消考学生的《特殊原因》下拉框中选择消考。

2.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特殊原因为消考的学生,学生成绩将按0分记载,该生的成绩录入状态变成“已提交”,完成录入工作。

三.录入消考的结果

1.被消考学生在查询该科的考试安排时,查询结果不显示该科的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显示为“消考”字样。

2.在考场名单中,该生名单的最后一列,有“消考”字样,将没有权利参加考试,签名无效。

3.消考结果任课教师不能撤销,如需要可联系教务处撤销。

教务处

2017-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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