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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教师出国研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06-02 12:36 付传  审核人:

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我校国际化发展战略,提升教师国际交流能力,为学校储备全外文授课师资,学校决定近期集中选派20位教师于2017年度出国研修,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派名额

1.英语语言国家10人。

2.俄语语言国家10人。

学校将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分配比例。

二、选派条件

凡黑龙江大学在职在岗的专任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

1.年龄一般应在50(教授可延至55)周岁及以下。

2.在黑龙江大学工作三年及以上。

3.有出国经历的教师回国后工作三年及以上。

4教学效果好、科研能力强,能熟练运用英语(俄语)进行学习与交流。

5.具备以下条件的教师优先派出:

(1)教学名师。

(2)获得教学质量示范奖或标兵奖的教师。

(3)讲授双语课程或专业外语的教师。

(4)无出国经历的教师。

6.正在攻读学位的教师暂不派出。

三、选派程序

1.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出国研修的教师可填写《黑龙江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并报至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学术委员会需根据专业建设需要对上报人员基本条件、研修方向和研修课程等进行论证审核(工科专业教师应在研修同时注重学习国外高校先进的工程教育理念、培养目标、培养过程和评价方法),于6月9日前将审核通过人员的《申请表》及相关的佐证材料报至教务处师资培训科(主楼C306室)。

2.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报名教师进行外语考核和综合测评,未通过外语考核的教师,必须参加学校暑期组织的为期一个月左右的外语培训,培训费用由学校支付。

3.通过培训及综合测评的教师,学校参照选派要求及所在专业发展需要择优选派。

4.确定派出的教师最迟需在201712月份前联系好研修单位(过期取消研修资格),并按照学校外事处的相关规定办理好各项审批手续,赴国外研修。如教师个人无法联系研修单位,可申请学校协助。

6.学校按照外事处核定的相关标准为出国研修教师支付相关费用。

四、研修要求

1.教师出国研修期间应严格遵守研修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按照研修计划从事相关专业知识及课程、教学方式方法的学习与研究工作。

2.教师出国研修的时间一般为一年,研修期间未经学校允许不得擅自转赴他国。

3.出国研修教师回国后要求:

(1)向学校提交一份研修报告、相应的研修成果和研修照片。

(2)积极从事与研修内容相关的教学及科研活动。

(3)根据学校需要开设全外文授课课程。

(4)一年内在一定范围做1-2次相关学术报告。

(5)发表高水平论文一篇。

黑龙江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18日

 

附件【附件:黑龙江大学教师出国研修申请表.doc】已下载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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