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能,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黑龙江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版)》的相关要求,政府管理学院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学工部的工作部署和相关安排,认真开展我院2021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本次认定工作启动以来,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筹划。院党委副书记郑岩召开专项会议,传达相关文件,修订《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布置具体工作。
认定过程中,各年级辅导员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召开年级大会,从个人申请、班级评议、测评打分及最终认定等方面对本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学院认定工作组、年级评议小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互评小组和寝室评议小组以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为主要认定依据,分别按照工作流程认真落实各环节的认定工作。本年度,共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76名(2018级-2020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到精准资助政策的落实,事关每一位同学的切身利益。学院也将以本次认定工作为契机,继续通过培训、讲座、团体等方式,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教育和帮扶工作,引导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心怀感恩,积极进取,用脚踏实地的努力和辛勤付出的汗水,浇灌出属于自己的美好未来。(政府管理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