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2017级学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及提前适应大学考试模式,我院于2017年11月21日晚19:30在汇文楼120教室举行了关于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细读会和《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考试。
会议中,我院团委副书记、2017级学生辅导员范慕乔老师向同学们详细的介绍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范老师提出,作为黑龙江大学的一份子,我们要严格要求自己,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要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范老师在讲解过程中与同学积极互动,就一些规章制度进行提问,同学们踊跃回答。同时为了加强同学们对于《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记忆和重视,范老师组织全体17级学生进行了一次关于《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考试。范老师强调要正确对待考试,以诚信为本,坚持诚信考试的原则,要杜绝违规违纪的行为,严肃考风考级,创建良好的学风。考试过程中,同学们都认真作答,现场秩序十分良好。

政府管理学院志在培养一批又一批有理想,有担当的新青年。希望同学们通过此次会议及考试将所学所记的有关于《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知识充分理解并记忆,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作为大学四年的行为规范守则。相信每一名政管的学生都可以恪守成规、自尊自律,为我院的学风建设乃至我校的学风校风建设贡献出自己的一份力量。(政府管理学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