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党员的有效约束,提高党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政府管理学院于2016年9月25日至10月11日期间,组织召开了合格党员标准讨论大会。
本次讨论会由各支部支部书记主持,会上各位党员积极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经过认真、充分的讨论,政府管理学院制定出教师党员合格党员标准、党务工作者合格党员标准以及学生党员合格党员标准。

标准规定,教师党员合格党员必须做到:(一)讲政治、有信念,做“对党忠诚”的合格党员;(二)讲规矩、有纪律,做“个人干净”的合格党员;(三)讲道德、有品行,做“德高身正”的合格党员;(四)讲奉献、有作为,做“敢于担当”的合格党员。一名合格的教师党员,必将模范践行优良教风,积极传播先进文化,将教育人、培养人、发展人作为自己首要职责,启迪蒙昧、传播知识、探求真理,授学生“谋事之才”。
而作为党务工作者,一名合格的党员需要做到以下四点:(一)崇德求实,保持公仆意识;(二)秉持严实作风,夯实成事根基;(三)坚持党政联席和民主集中,恪守组织准则;(四)思想解放,勇于创新。这对党务工作者合格党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针对学生党员合格党员标准,会议讨论结果如下:(一)重视理论学习,具有强烈的党性觉悟;(二)扎实专业学习,关注时事政治;(三)增强服务意识,树立服务观念,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四)勇于承担,敢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五)品性优良,勇于奉献;(六)严以律己,宽以待人。
通过本次合格党员标准的讨论会议,与会党员们明确了在今后要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要求自己,更加明白要不断地进行自我修炼、自我养成、自我塑造,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做一名为党奋斗终生的优秀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