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业概况
黑龙江大学社会学系成立于1996年,2011年获批社会学一级学科硕士点,2018年获批社会工作专业硕士点。社会学学科目前是校级重点培育学科,学科拥有社会学学术硕士、社会工作专业硕士两个学位点。社会学系有6位教师拥有律师、社会工作师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其中,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2人。近年来,社会学专业教师承担国社科、教育部、省社科等高水平科研课题30余项,发表CSSCI论文20余篇、北大核心论文2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收录1篇、三大文摘收录10余篇,共出版专著多部,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2项、佳作奖多项。
社会学学科依托现有“国家社会工作人才培训基地”“黑龙江省文化事业发展研究基地”“黑龙江省社会工作教育培训基地”“省社会组织与社会建设培训基地”四个平台。近年来承接了大量党政部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委托的第三方评价、政策咨询、社会服务等项目,多名教师主持和参与省纪委、省营商环境建设局、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民政厅和省残疾人联合会等单位委托的横向课题,积极发挥智库咨询和社会服务功能。不仅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而且较好地解决了学生实习实训问题,为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二、招生专业及授予学位
1.招生专业:社会学专业
2.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三、培养目标及招生优势
1.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社会学理论基础和方法素养,能从社会学视角分析社会问题,并具备理论研究、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和报告撰写能力的实践与理论双修型人才。具有终身学习意识、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较好的管理与服务社会的能力。能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青妇、街道(乡镇)、社区(村)、社会组织、企业(比如市场调查公司和管理咨询公司)从事社会调查与研究、政策研究与评估、社会规划与管理、发展研究与预测等工作,或运用社会学专业知识独立创业,开展社会服务。
2.招生优势
以理论和思想史为支撑的实证研究方法课程体系:社会学专业培养实践与理论双修型人才,在社会学理论与社会思想史的坚实支撑下,设置了包括定量研究方法与定性研究方法在内的完备的实证研究方法课程体系。社会学实证研究传统下研究方法课程体系,不仅为在读学生开展实证研究提供了多样化的方法,而且为毕业生在不同岗位开展社会调查、市场分析、政策研究和组织管理等工作打造了完善的工具箱。
以“双师型”教师为基础的实践导向型师资队伍:社会学专任教师中的“双师型”教师将社会学与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应用于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和管理咨询公司,拥有丰富的实战经验。这不仅有助于学生更好地将社会学理论知识和方法应用于社会实践,而且对学生报考律师、社会工作师和心理咨询师等职业资格证书也大有裨益。
四、主干课程
社会学概论、社会工作概论、法学概论、国外社会学理论、社会统计学、社会调查研究方法、数据分析技术、社会网络分析、质性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社会保障学、社会政策与法规、城乡社会学、中国社会学史、中国社会思想史、西方社会思想史、文化人类学、社会学原著导读。
五、招生范围
辅修专业招生对象应为我校一年级以上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六、学制与修读时间
辅修专业(第二学位)学制一般为两年。主要安排春秋季学期周六周日授课。
七、证书发放
1.辅修专业证书
学生完成辅修专业教学计划内规定的全部课程(教学环节)且考核合格,颁发黑龙江大学辅修专业证书。
2.辅修专业第二学位证书
满足以下条件,且辅修专业与主修专业属于不同学科门类,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后,可授予黑龙江大学辅修专业第二学位证书。
(1)学生达到辅修专业合格标准,获得辅修专业证书;
(2)撰写辅修专业毕业论文、参加答辩并通过;
(3)主修专业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八、辅修学费
1.辅修专业(第二学位):2970元/年
2.辅修专业:1650元/年
九、报名方式
有意愿修读的学生可通过扫描下面二维码进入报名平台,根据修读要求与自身意愿报名。报名咨询微信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