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等文件,我院学生会主席团实行轮值制度,设执行主席,由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研究生会重大事项。轮值期间,由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经我院第十六届学生会主席团会议研究,并报院党委和院团委批准,本届学生会主席团执行主席轮值安排如下:
第一任期(2025年3-7月),执行主席为李想同学;
第二任期(2025年7-11月),执行主席为韩承晔同学
第三任期(2025年11月-2026年3月),执行主席为孔涵琳同学。
特此说明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学生会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