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工会黑龙江大学委员会文件
工发字〔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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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部门工会换届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依据《中国工会章程》、《工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对基层工会组织的规定,参照《中共黑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层领导班子建设工作的意见》对中层领导班子届内任期年限的规定,我校部门工会委员会的届期为四年,本届部门工会于2012年选举产生。为了更好地加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联系党和职工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经黑龙江大学第八届工会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请学校党委批准,定于2017年6月中旬完成我校41个部门工会换届工作。为了确保本次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换届会议的形式
原则上工会会员人数在100人以下的部门工会要召开会员大会,人数多的部门工会可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
二、职数和结构
参照《中国工会章程》对基层工会组织的具体要求,我校部门工会委员会职数,视会员人数多少和有利于开展工作确定,标准如下:
1、委员会委员职数:
会员30人以下的单位:3人;(会员特别少的可以只设一名工会主席)
会员30—60人的单位:5人;会员60人以上的单位:7人;(会员特别多的部可设9人或11人)
2、委员会构成:
(1)主席1人 (2)副主席1—2人
(3)组织委员1人 (4)宣传委员1人
(5)生活福利委员1人 (6)文体委员1-2人
(7)女工委员1人
以上委员可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兼任。
三、任职条件
1、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积极参与学校和本单位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敢于和善于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年富力强,任劳任怨,热爱工会工作,能够积极地为教职工服务。
3、具有良好的民主作风,能够密切联系群众,正确地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针、政策,热心公益事业,乐于奉献。
4、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的威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5、各部门工会女工委员原则上由具有讲师或科级以上职称、职务的女同志担任。
6、为了便于工会组织更好的为教职员工服务,各部门工会主席应由处级干部或高级职称教师担任。
四、候选人的提出
部门工会委员会委员和主席、副主席候选人由工会小组(系、教研室)集体讨论酝酿后提名,由上届工会委员会根据本单位多数工会小组的意见,提出初步建议名单,报请本单位党组织及校工会换届领导小组审查同意,提交预备会议通过。提名的委员候选人数(含主席、副主席候选人)应多于委员会委员职数1—2人。
五、组织和领导
部门工会委员会的换届工作,要认真执行换届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保证质量,由本届部门工会负责具体工作。换届工作在学校工会和本单位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为做好本次换届工作,学校成立黑龙江大学2017年部门工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陈德明
副组长:王军林 于 洋 李环宇 孙伟成 周建朝
成员:各二级党组织、工会组织负责人
办公室主任:王军林(兼)
办公室成员:工会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六、其他要求
1、各部门工会在换届选举前要以职工之家建设、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维护职工权益、工会经费使用等工作为主要内容,对四年工作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并形成工作报告,在工会会员大会上向全体工会会员报告。
2、在拟定候选人时,要坚持标准,将素质好,责任心强,热心工会工作,在群众中威信高的教职工推选出来作为候选人。
3、各部门工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应随时同学校工会保持联系,学校工会将及时给予指导。
4、各部门工会经民主选举产生的工会委员会,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上报到学校工会。
5、请各部门工会在正式会议召开前一周,将召开换届大会的请示、候选人建议名单、监票工作小组建议名单、选举办法、工会工作报告、会议日程安排、会序等报送学校工会办公室(主楼A623)审查,审查通过后方可开会。学校工会将派代表指导各部门工会的换届大会。
6、全校各部门工会的换届工作要在今年6月中旬结束。请在换届完成后一周内,将工作报告、部门工会委员会换届结果报告及部门工会小组登记表、会议照片等会议材料上报学校工会办公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王艳鹍<2006095@hlju.edu.cn>信箱,用于编制部门工会换届工作文件汇编。
附件:1、2017年部门工会换届流程
2、2017年部门工会换届选举办法
3、黑龙江大学部门工会委员会职数分配表
4、选票票样
5、2017年部门工会换届结果报告
6、2017年部门工会小组登记表
中国教育工会黑龙江大学委员会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