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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召开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布置会
2022-10-27 13:48 政府管理学院  审核人:郑岩

为有效落实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切实发挥资助育人功效,激励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根据学校《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通知》《关于评定2021-2022学年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通知》要求,2022年10月21日学院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召开专项会议研讨形成《2021—2022学年政府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2021—2022学年政府管理学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2019-2021级结合实际情况,分别于2022年10月24日、25日分年级召开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工作布置会。

会上,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向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读了《黑龙江大学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办法(2022年修订版)》《2021—2022学年政府管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办法》和《2021—2022学年政府管理学院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等文件,并对本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名额比例及分配方案、评定流程和填报申请的注意事项逐一进行讲解。辅导员老师强调希望同学们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贫困大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适当资助,优秀学生得到充分激励。

在评定工作中,政府管理学院始终秉承“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对评定材料严格把关,确保了评定工作的有序开展和资助政策的精准落实。学院也将以此契机,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榜样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学习成绩优良、思想积极上进、综合素质优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榜样,用他们的先进事迹,引领学院全体学生积极进取、自强不息、笃行不怠,用实际行动赢得美好未来。(政府管理学院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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