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院简介  学院行政  师资队伍  本科生教学  研究生教学  党团学生  学术科研  院友信息 
政府管理学院
 
通知公告
政府管理学院预备党员转正公...
政府管理学院第十届教师本科...
政府管理学院2020-2021年度专...
政府管理学院确定党员发展对...
政府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先...
政府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优...
政府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国...
政府管理学院2021年研究生学...
政府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国...
政府管理学院2020-2021学年学...
学院新闻
当前位置: 首页>>学院行政>>学院新闻>>正文
 

政府管理学院组织2016级全体新生开展学习《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防诈骗安全教育系列教育活动
2016-11-05 11:59   政府管理学院 审核人:

为让政府管理学院2016级全体新生进一步掌握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切实增强同学们的规矩意识、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根据学工部和院党委的工作部署,政府管理学院于10月29日至11月2日期间组织学院2016级全体学生开展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及防诈骗安全教育系列教育活动。

此次学习教育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把握教育过程中的“知、引、融、行”四大环节。学院于10月29日召开年级大会,向全体2016级同学传达学习《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系列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各项要求,并开闸了防诈骗安全教育。随后结合《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进行了第一阶段的集体学习。学习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此次学习使自己对校规校纪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并要时刻牢记《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各项要求,积极服从学校管理,做一名合格大学生。在此基础上,学院于10月30日至11月1日组织2016级各班召开专题学习会,开展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阶段的深度学习活动。学习会上,同学们再次深入学习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各项内容,同时积极分享了本次学习的心得体会。第二阶段的学习重在立规执纪,进一步加强同学们的思想道德建设,使同学们将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10月2日为本次系列教育活动的第三阶段,学院组织全体新生进行了《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考试,集中检验学习成果,并将考试成绩在学院范围内公示。

本次《黑龙江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系列教育活动是帮助全体新生更好适应大学生活,养成良好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通过本次学习也让我院2016级全体同学进一步树立起严守校规校纪的良好意识,同时也对本次活动的开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认同。近年来,政府管理学院高度重视在校生的校规校纪教育和文明养成教育,专门成立了政府管理学院学生工作文明教育领导小组,并制定了《政府管理学院本科全日制学生文明教育方案》,旨在教育引导我院全体同学知荣辱、守纪律、讲文明、树新风,展现新时期大学生的良好形象,促进同学们的全面发展。(政府管理学院供稿)

关闭窗口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74号
电话:0451-86608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