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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管理学院实习基地(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专业)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2017-07-05 16:53 宫月  审核人:

政府管理学院实习基地(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社会学专业)校内指导教师工作职责

一、 参加实习动员会、中期巡访、总结会和所在基地组织的校外活动;

二、 定期电话或亲自到实习基地走访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实习日志》填写情况,写好工作记录;

三、 对学生在实习中的遇到的工作问题给予指导,对学生的生活给予关心帮助;

四、 认真核对校外指导教师的考勤记录,检查学生出勤情况,实习结束后给出考勤分数;(满分20分)

五、 认真批阅《实习报告》,给出评语和成绩;(满分30分)

六、 根据《黑龙江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学生实习量化考核表》客观评价学生实习期间整体情况,在《实习报告》评语栏给出校内教师评语和成绩;(满分25分)

七、 实习结束后,根据通知回收并上交《实习手册》;

八、 参与优秀实习生的评定;

九、 认真记录工作情况,对实习工作提出改进意见;

十、 与校外指导教师保持经常性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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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51-866083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