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大学党发文件《黑龙江大学绩效考核与薪酬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党发〔2017〕93号)、校发文件《黑龙江大学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稿)》(校发〔2020〕82号)、校发通知“关于开展第十二轮(2020年)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的通知”(2020年12月28日)、党发文件《黑龙江大学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绩效工资实施办法(暂行)》(党发〔2018〕37号)和校发通知 “关于印发《岗位绩效工资(二级薪酬)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的通知”(2019年1月2日),学院成立了第十二轮(2020年)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并开展了具体的工作。
依据文件精神,考核领导小组对本轮教学工作综合评价涉及的计算方法、等级标准、工作量完成率、特殊情况工作量减免、最低本科课堂学时完成情况、综合评价基数、数据来源与核算、评价结论认定等方面进行了考核;对当年新来校、休产假、出国访学、患重大疾病在医疗期内的教师考核结论进行了审议;对学院2020年双肩挑领导干部以及原任职学校的学院专任教师参与综合评价排序、不占等级名额情况进行了审议。现就政府管理学院第十二轮(2020年)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最终考核结果以学校评定为准。公示名单如下:
一、优秀名单
何颖、付传、陈锋、孙志丽、李涵、李思然、周桂林、张博、石海波、于海峰、叶富春、霍建国、曹丽新、李沫、曹颖、高红、张晓峰、陈辉、王连伟
二、良好名单
夏忠龙、王映雪、刘志勇、徐珊、王金辉、韩兆坤、吴永忱、刘媛、窦影、陈珏、徐楷、马俊、郑树峰、王静、宋瑞芝、刁利明、孙凯
三、合格名单
袁洪英、教军章、安成日、段绪柱、张继亮、唐戈、刘丽伟、张卓、孙丽娜、李松花、李梦莹、吴丹梅、王春燕、唐笑虹、赵浩华、苏光、崔建平
公示期三天,自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23日。公示期如有异议,请与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联系。联系人:李涵;联系电话:13946170103。
黑龙江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第十二轮(2020年)
教师本科教学工作综合评价考核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1日